代辦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一、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辦理適用范圍:
銷售或進出口三類醫療器械,例如:呼吸機、體外診斷試劑、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放射治療設備、磁共振成像設備等。二、辦理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1、有正規的經營場所與存儲場所,且面積符合相關規定;
2、質量負責人具備相應的學歷或者職稱;
3、有符合規定的經營設施與設備以及相關管理制度。
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辦理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學歷或者職稱證明;
3、經營場所、庫房的地理位置圖與平面圖;
4、經營場所、庫房的產權證明及使用權證明復印件
5、企業組織機構與部門設置說明;
6、企業設施設備情況(經營設施、設備目錄、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基本情況介紹和功能說明);
7、擬經營的醫療器械目錄與代號。
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實際辦理時間15個工作日左右。
五、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依照有關行政許可的法律規定辦理延續手續。
六、經營場所和庫房要求:
(一)經營(批發)體外診斷試劑的,應當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庫房,且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庫房使用面積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二)經營(批發)冷鏈管理醫療器械的,應配備冷庫,冷庫容積不得少于20立方米。
(三)經營植介入類產品的(對應類代號為Ⅲ-6821醫用電子儀器設備、Ⅲ-6846植入材料人工器官、Ⅲ-6863口腔科材料、Ⅲ-6877介入器材產品),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庫房使用面積不得少于40平方米。
(四) 經營一次性無菌產品的(對應經營類代號為Ⅲ-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6845體外循環及血液處理設備、Ⅲ-6864醫用衛生材料及敷料、Ⅲ-6865醫用縫合材料及粘合劑、Ⅲ-6866醫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得少于60平方米,庫房使用面積不得少于80平方米。
(五)經營(零售)軟性角膜接觸鏡及護理用液的,應設有獨立的柜臺,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得少于30平方米,其中提供驗配服務的,驗光室(區)應具備暗室條件或滿足無直射照明的條件。
(六)經營其他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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