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新政解讀
一、注冊資本政策解讀
北京市工商局自2014年3月起,正式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主要內容如下:
一、注冊資本實繳登記改為認繳登記,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即工商機關只登記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不登記實收資本,新公司工商登記過程中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
三、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規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四、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布,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幾點體會:
1、注冊資本認繳并不等同于不繳納,認繳制并沒有改變股東的出資責任,股東仍需在經營期限內履行出資責任。
2、門檻降低不代表不需要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公司創立的啟動資金,股東應根據公司從事的經營活動,合理選擇相符的注冊資本規模。
3、目前北京地區的部分特殊行業、特殊性質的企業,比如說外資企業,仍有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以及注冊資本出資期限的規定。
二、注冊地址要求
1、選擇正規的經營場所作為注冊地址
作為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的地址,首先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及北京市工商局的有關規定,就是說這個房屋必須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而且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房屋用途與企業從事的經營活動一致,簡單地說就是“權屬明確,用途一致”。
2、關于公寓、住宅、商住兩用房的說明
目前北京市工商局的規定是,公寓、住宅與商住兩用房,均不能作為企業的注冊的地址,那么需要投資者租賃正規的商用寫字樓作為注冊經營場所。
3、關于經營場所的特殊規定
1、房產證記載用途如果為“工業、教育、醫療衛生、其他(涉外、宗教、監獄)”,需產權人出具確有配套服務需求的說明。
2、如果房屋的規劃批準材料于
3、房屋位于農村地區且暫未取得房產證的,可提交《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或《臨時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也可提交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文件。
4、房屋屬于中央單位的,提交中央各直屬機構的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房屋屬于國務院各部委的,提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房屋屬于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的,提交企業出具的證明文件。房屋屬于市級以上各類園區內的,提交園區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房屋屬于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利用工業、倉儲等用途的房產從事商業等其他用途的,提交市國資委出具的證明文件。
5、房屋屬于鐵路系統的,提交北京鐵路局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房屋屬于宗教系統的,由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宗教房產《確權通知書》,或提交該宗教團體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房屋屬于軍隊房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副本原件。房屋屬于武警部隊房產的,提交武警部隊后勤部基建營房部核發的《武警部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6、房屋屬于賓館、飯店(酒店)的,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注冊在商品交易市場內的,由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出具證明,并提交加蓋該市場服務管理機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住宅樓底層規劃為商業用途的房屋不得從事餐飲服務、歌舞娛樂、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生產加工和制造、經營危險化學品等涉及國家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影響人民身體健康、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從事的其他行業。
三、企業年報與信息公示
1、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
2、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
(一)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二)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三)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四)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六)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七)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3、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三)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信息;
(四)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
(五)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未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企業注冊號等隨機搖號確定抽查的企業組織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檢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抽查企業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開展相關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抽查結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
特別提示:以上言論僅代表華晨遠洋公司的觀點,本公司此篇文章已申請著作權,本公司保留對此篇文章的版權和轉載權,未經本公司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和粘貼此篇文章的任何內容。本公司保留對此文章的一切權利!